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出租屋中的8捆现金不翼而飞,二房东第一时间赶到并协助租户报警,没想到竟是贼喊捉贼。8月2日,南都记者从广州增城警方获悉,二房东王某已经被依法刑事拘留。近日,事主为民警送上锦旗。
7月5日,广州增城永宁派出所接到事主黄先生报警,称家中7.8万元现金被盗。接到报案后,永宁派出所立即安排民警赶到案发现场开展勘查。民警赶到时,报警人黄先生一家以及出租屋的二房东王某也在场。
黄先生回忆,他们当天17时左右外出,21时许回到家,中午曾经打开过存钱的柜子,当时钱还在柜子里。“我们发现钱被偷了后,立即报警并通知了房东,他来得很快,还帮我们联系了派出所,但感觉他好像有点慌张,手有点抖。”调查中,二房东不仅非常配合,还把自己在案发期间的行踪都交代得清清楚楚。但细心的民警察觉不对劲,于是将其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。
来到派出所不久,二房东王某便如实交代,他趁租客黄某一家外出时,用钥匙打开房门,找到存钱的抽屉,将里面的8捆现金偷走。为了自证“清白”,还第一时间赶到出租屋内,帮忙“出谋划策”协助事主报警。
王某表示,之所以会起歪念,是因为前几天黄先生曾拿着一捆现金从里面抽出2000元交租。黄先生说,丢失的现金是家人的工资款,因为近期有买车的打算,所以将现金暂放在家里。最终,二房东王某被增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。
近日,黄先生与母亲一起来到永宁派出所,为民警们送上锦旗。
采写:南都记者 韦娟明 通讯员 刘莹丽
关键词:


